女子賣電腦灌盜版Windows 遭微軟求償2400萬
新北市49歲林姓女子以販售、維修電腦為業,為促進銷售,幫客 戶安裝盜版的Windows 7、Windows XP作業軟體。微軟去年3月、9月派遣調查員喬裝消費者,於購得的電腦中發現確有盜版軟體後,隨即報警處理並提告違反《著作權法》,求償2400萬元。士 林地院14日做出民事判決,以微軟未能舉證實際損害為由,僅判林女賠償27萬多元。
根據判決書,保二總隊獲報後,在林女店內搜出裝有盜版軟 體的11台桌機及筆電、27片盜版光碟及4個隨身碟。微軟認為,林女販售電腦多年,非法重製的數量難以估計,對其求償2400萬元的高額損害賠償。林女雖 然坦承犯行,但強調自己無負擔能力,央求法院將微軟巨額賠償駁回。
士林地院法官認為,依照《世界貿易組織協定》與《伯恩公約》之規定,我國對同屬會員國的國民著作應加以保護,美國是WTO會員國,可受我國《著作權法》保障,林女擅自重製軟體的行為已侵犯微軟著作財產權,因此判她6月徒刑,緩刑2年。
而針對2400萬元賠償的部分,法官認為,微軟公司對於所提出的賠償金額未盡舉證責任,根據軟體市價、查獲盜版光碟數量、被告犯行時間、營業額,可以算出林女應賠償27萬餘元,另判她須將判決書登報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2016-03-15 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