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不聽!外出未戴口罩 竹縣今勸導62件、告發11件
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,外出須全程戴口罩,但少數民眾仍不當作一回事;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,針對民眾外出未戴口罩,今天勸導62件,告發11件,將視情節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,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,確保大家的健康。
縣長楊文科表示,疫情嚴峻時刻,請鄉親團結一心,共體時艱全力抗疫!新竹縣積極配合中央推動最新防疫措施,包括禁室內5人、室外10人聚會;外出全程戴口罩,未戴最高可罰1.5萬元;全縣環境消毒;20+8營業場所停業,違者開罰等。
縣府警察局表示,本土疫情升溫,警局從14日起配合縣府聯合稽查小組,針對染疫高風險行業,強力執法要求停業,為防不法業者心存僥倖,將色情行業化明為暗,轉入汽車旅館、租屋賣淫,暗中營業,積極探查取締。
針對未戴口罩部分,5個分局轄下派出所全面稽查,截至目前,共計勸導62件,告發11件。
衛生局表示,外出未配戴口罩裁罰流程為:
1.現場人員規勸且不聽
2.現場人員錄影蒐證並通知警方到場
3.警方到場蒐證開立紀錄表
4.警方移送紀錄表至本縣衛生局逕行開罰。
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、37、70條,裁罰金額3000元到1萬5000元!請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。若有裁罰相關疑問可洽1999專線詢問。
聯合新聞網 2021-05-20 18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