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頭、灌煙與男友虐死1歲男童 無照保母改判11年10月
36歲杜姓女子沒有保母執照,她受僱幫人帶1歲多的男童,卻因為男童哭鬧,她與高姓男友摑掌毆打逼男童罰站,還抽菸用嘴灌入男童口中,凌虐5天後,男童頭部受創送醫不治,高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1年10月定讞,杜女原本只被依傷害罪判3年6月,但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杜也是共犯,改判11年10月。
判決指出,杜姓女子自己有個未滿1歲的小孩,2015年9月,她受許姓女子之託充當許女1歲兒子的保母,每週照顧5天,月薪2萬3000元;杜女照顧小男童時,認為男童老愛哭鬧,常常丟扔東西,不時吐水、吵鬧,還會欺負她的兒子,憤而強迫許童罰站。
杜也向高姓男友抱怨,高男竟稱要揍、罰跪,還?在許童嘴巴塞布、綁住雙手,當高男獨自照顧許童食,也會毆打許童,故意不讓他睡覺。更誇張的是,杜、高還會分享施虐照片為樂,杜女曾傳訊息說「剛修理完」、「持續跪地中」、「他快被我打死了」等。
為了避免虐童曝光,杜曾傳訊給高說「他腳那紅紅的很明顯,看可不可以把他弄散」,高男也曾傳訊「我在想今天怎麼玩他」;同年9月19日,許童在高男的辦公室遭虐至全身癱軟,陷入昏迷送醫,搶救了6天仍回天乏術,醫院和社工認為男童傷勢可疑,通報並展開調查,報警揭發這起虐童致死案。
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高徒刑12年、杜女僅依傷害罪判3年6月,二審改判高徒刑11年10月,杜女刑度未變,但最高法院認為杜女和高男有犯意連絡,因此撤銷杜女判決發回更審,高男上訴則駁回定讞。
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開庭後,認定杜和高長期施虐男童,雖然男童死亡結果並非她直接造成,但她身為保母,應該有經驗和知識知道虐童行為會害死男童,但她卻毫無防範,甚至跟高男還有犯意連絡,因此將她改列共犯,將罪名從傷害罪改為傷害致死罪,重判11年10月,可上訴。
自由時報 2021-01-26 11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