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老婆外遇我兒子!媽媽大義滅親告密…綠夫崩潰驚見「沾精內衣」忘了拿
台南一名黃姓男子,先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人妻後便「玩到床上」,結果黃母看不下去竟大義滅親,告密人妻的謝姓丈夫「你老婆外遇我兒子」。隨後,黃男在被謝男談判後賠償10萬元,並承諾不再與人妻來往,但他卻違約改以每天寫信傾訴愛意,且數量還多達上百封,內容還提到「我那件沾了精液的內衣沒拿走」、「何時可去拿」等鹹濕對話,謝男發現後氣得再怒告求償80萬元,最終一審判處黃男須賠償1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謝姓人夫供稱,他和妻子於2015年結婚後育有2名孩子,但2018年9月間,妻子疑似在網路上認識了黃男並與其交往,他卻渾然不知,是直到黃男母親看不下去兒子和有夫之婦有一腿才主動與他聯繫:「你老婆外遇我兒子。」隨後,謝男氣得找黃男談判,2人於2019年10月成功調解,黃男同意賠償10萬元並承諾不會再和人妻來往,同時願意從事社會服務30日,以取得謝男信任及原諒。
沒想到,婚姻問題看似順利解決後,謝男於今年4月間又無意間看到妻子的電子郵件,發現黃男從去年和解後竟繼續寫信向妻子示愛,平均每天3~5封,總數量更高達上百封,且內容充滿曖昧:「謝謝寶貝願意見我」、「好懷念抱著妳睡覺的日子」、「妳的味道深深吸引我」、「又更離不開妳了」、「昨天抱著妳睡真的好滿足」、「能睡在寶貝旁邊真好」等語,其中一封字句甚至更是鹹濕:「我那件沾了精液的內衣沒拿走…什麼時候方便去拿?」
謝男驚見後氣炸,他認為這些內容足以認定黃男又與妻子搭上,且2人還發生親密關係,怒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,不過被告的黃男卻聲稱,這些郵件來源是謝男以不正當方式取得,主張不具有證據能力。台南地院審理認為,黃男沒有證據證明信件是謝男違法取證,因此仍認定有證據能力,且黃男言行已逾越一般異性相處應遵守分際,嚴重破壞夫妻倆的婚姻,但審酌謝男財力明顯高於黃男,最終僅判處賠償1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奇摩新聞 2021年11月11日 週四 上午9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