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第5次訴請離婚!陸女終獲准 男方:判決不公心有不甘
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「五年四次起訴離婚被駁」當事人第五次起訴離婚案,4月30日在衡陽縣人民法院開庭。法院當庭宣判當事人寧順花與陳定華離婚。澎湃新聞報導,陳定華認為該判決結果不公平不公正,心有不甘,「情緒上不太能接受」。
據報導,寧順花對此次判決結果感到滿意。她說,「法院稱,我們二人無共同財產、共同債務。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,宣判離婚。」
寧順花的律師說,庭審現場,法院對陳定華提交的部分證據未予採信;陳定華認為二人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了,但情緒上不太能接受;陳定華同時認為該判決結果不公平不公正,心有不甘。寧順花則由法警、婦聯工作人員護送離開法庭。
報導指出,開庭前,陳定華曾向澎湃新聞稱,如果法院判處雙方離婚,他可以服從,但寧順花需要簽訂包含未來可能與其複婚內容的「協議」。「這兩年離了婚之後,我可能還活得有點希望,還可以去做一些努力。」
報導稱,2016年12月起,寧順花在五年內四次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,均被駁回。寧順花稱,在前四次起訴離婚期間,丈夫陳定華曾多次毆打她和她的家人,並發短信稱要殺害她的家屬,對她進行報復。
陳定華則稱,他沒有家暴寧順花,不想與寧順花離婚。「給我一千萬我也不要離婚。除了寧順花,我沒想過要跟任何人結婚生子,我把這個看得很重。」
聯合新聞網 2021-05-01 14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