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歲童沒守吃飯約定滿身藤條鞭痕亡 法官這樣教訓父母
高雄洪姓男子及妻子,3年前涉常教訓4歲兒子,某次洪妻發現兒子「沒遵守約定」把食物含嘴巴不吞下去,又拿藤條處罰,導致兒子橫紋肌溶解症、腎衰竭送醫不治。全案高雄高分院二審發現男童遍體鱗傷,新舊擦挫傷、瘀傷,依傷害罪判洪1年、傷害致死罪判洪妻4年2月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從事製造業、開公司的洪姓男子,跟有護理師執照的劉女婚後育有2個兒子,劉女主要負責育兒,也協助丈夫公司業務,疑壓力大導致嚴重憂鬱、焦慮,就醫診斷出個性「急性子」、「完美性格」、「責任感重」,但身心狀況持續沒改善。
2018年間,大兒子讀國小1年級、次子4歲,洪姓男子3月30日認為小兒子有拿電視遙控器,卻又說謊,拿藤條毆打,造成小兒子左手臂、臀部、雙側小腿有大量瘀傷。
同年4月4日晚間,劉姓女子認為小兒子吃晚餐時,把食物含在嘴巴,不願意吞下去,勸戒仍不聽話,且違反之前親子之間「約定」,劉女就拿出藤條狠打,由於小兒子閃躲而打到頭、手及身體,不料4月6日凌晨1點多,小兒子突失去氣息,趕緊送醫仍死亡。
醫院發現,4歲男童因毆打造成橫紋肌溶解症累積,併發急性腎小管壞死,及皮下軟組織大面積出血,送到醫院前已沒自主呼吸跟心跳;法醫解剖發現,男童頭、軀幹及四肢多處新舊鈍力傷,包括頭部的額部、耳朵、嘴角瘀傷及擦挫傷,身體的背部、腋下後方、左臀下多處擦挫傷及瘀傷,四肢的小腿、腳掌背可見明顯棍棒傷,也跟警方查扣的藤條吻合。
合議庭也指出,4歲幼童仍在發展階段,需父母一步一步培養教導,且每個孩子的心性不同、反應各異,孩子「聽不聽話」、「乖不乖」,除了要看教導的一方如何告訴他什麼該做、什麼不該做以外,孩子的回應也是個性展現;有時不聽話、不乖,有其他原因存在,但因年幼,只能用這種方式傳達,期望父母能夠注意到,都是為人父母需要去瞭解,不是一味對孩子不從己意的行為責打。
一審考量劉女有憂鬱症減刑,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4年2月,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洪姓男子判4月,得易科罰金;但上訴後,二審合議庭認定洪姓男子於案發當年的1月也曾毆打小兒子,改依2個傷害罪判1年。
聯合新聞網 2021-01-17 14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