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微信 0800-308-899
中部微信 0800-027-588
南部微信 0800-232-555
駕駛大貨車酒駕找同事頂替 兩人吃官司
45歲王姓男子日前在工廠飲酒後,駕駛營業大貨車,載著29歲曹姓同事行經國道三號木柵交流道,因未繫安全帶被警員拍照取締,而後警員攔停車輛,王擔心酒駕被發現,央求曹頂替簽名,但因曹駕車離去時,顯不熟悉大貨車操作,被警員識破,將王、曹送辦,台北地檢署今依頂替罪將曹緩起訴,至於兩人被控偽造文書罪部分,則因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,處分不起訴。
檢方調查,今年2月26日下午4時許,王男於新北市汐止區某工廠飲用保力達飲料後,不顧酒後駕車危險,仍駕駛大貨車載同事曹男上路。
當天下午4點39分,王駕車行經國道三號20.1公里、台北市文山區木柵交流道時,因未繫安全帶被國道警察拍攝取締,而後被警方尾隨攔停,王擔心自己酒測值超標,恐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,央求曹代為頂替,並以駕駛人名義在罰單上簽名,曹拗不過王,即便警員詢問王為何渾身酒氣,曹仍堅稱是他駕車。
而後,曹駕駛大貨車離去,因不熟悉車輛操作,駕車態樣極差,警員察覺有異,驅車上前,於國道三甲西向4.5公里處,再次攔停車輛,經比對相機照片後,發現當時駕駛應為王,王見紙包不住火,始向警員坦承犯行,測得酒測值0.17毫克,警員依規定裁罰,另依涉嫌頂替、偽造文書罪嫌將王、曹送辦。
檢察官調查後,考量曹無前科且坦承犯行,依頂替罪嫌將他緩起訴1年,條件是須支付國庫2萬元,並寫下悔過書;至於曹、王被控偽造文書部分,檢察官則認為,警員製作筆錄僅為記載受詢人的供述,不生登載不實問題,被告縱有供述不實之情況,仍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的構成要件不同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自由時報 2018-08-13 22:26
女人徵信社,解決外遇、婚姻問題的專業服務 24H免費服務專線:0800-30-8899
女人徵信社 Copyright c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.